在二凤身边当伴读的日子

第28章 抄不完的字帖
背景颜色

默认

淡灰

深绿

橙黄

夜间

字体大小

上一章 首页 目录 书架 下一页
然后完成了这份作品的兴奋感并没有持续多久,很快就被打破了。 “小沈郎君!该去书房交字帖了,夫子正等着呢!” 一听“交字帖”三个字,沈恪脸上的笑容瞬间凝固,垮成了一张苦瓜脸。 他生无可恋地抓起案几上那沓宣纸,像上坟一样磨磨蹭蹭地出了门。 刚走到书房门口,沈恪就迎面撞上了一个熟悉的身影。 “哎哟!”沈恪被撞得后退了一步。 “阿恪,走路怎么不看路啊!” 头顶传来一阵中气十足的笑声。 沈恪抬起头,只见李世民手里也捏着一沓字帖,正居高临下地看着他。 沈恪愣了一下。 前几天还满脸阴霾的二公子,这会儿眉宇间的紧锁已经彻底散去了。 依然是那个张扬耀眼、意气风发的少年。 看来,二凤已经自我调整好了心态。 “二公子,你这是也来交课业?”沈恪松了一口气,笑着打招呼。 “是啊。”李世民随口应道,目光一转,落在了沈恪手里那沓惨不忍睹的纸上。 那一瞬间,李世民眼底瞬间冒出了幸灾乐祸。 他手一伸,直接把沈恪的字帖抢了过去。 “哎!你还给我!”沈恪急得踮脚去抢。 “别急别急,让大哥先鉴赏一下!” 李世民仗着身高优势,把手举得高高的,另一只手翻阅着沈恪的字帖。 “哈哈哈哈!阿恪,你的字怎么不仅没进步,反而退步了?” 李世民一边翻一边笑得直不起腰,毫不留情地开始锐评。 沈恪气得鼓起腮帮子,两只小手叉着腰:“你懂什么!我这叫不羁的灵魂!” 李世民笑得眼泪都快出来了,拿纸卷敲了一下沈恪的脑袋:“你这字丑得,简直也算是天下独一份了!我以前在长安有个交好的玩伴,叫长孙无忌,那小子成天偷懒不练字,写出来的字跟狗爬似的。但我今天看了你的字,我觉得我真该写封信给无忌,告诉他,天外有天,人外有人!” 听到长孙无忌的名字,沈恪心里又是“卧槽”一声。 未来的凌烟阁二十四功臣之首啊! 不过此刻,他更在意的是自己那碎了一地的成年人尊严。 被李世民这么贴脸嘲笑,沈恪的逆反心理瞬间上来了。 他咬了咬牙,冷笑一声,索性破罐子破摔地威胁道:“二公子,你要是再敢笑我一句,信不信我以后逢人就说……” “说什么?”李世民挑了挑眉,饶有兴致地看着他。 “我就逢人便说,我的字都是堂堂唐国公府二公子,李世民,手把手亲自教出来的!” 沈恪扬起下巴,理直气壮地大声说道:“丢脸咱们就一起丢!” 李世民被这无耻的发言震惊了,刚想反驳。 “吱呀——” 书房里屋的木门,突然被人从里面缓缓推开。 老夫子手里端着个紫砂茶壶,脸色铁青地站在门槛后。 那双眼睛,此刻正死死地盯着站在院子里的沈恪。 周遭的空气,在这一瞬间诡异地停止了流动。 “沈恪。” 夫子的声音平静得有些可怕,仿佛暴风雨前的宁静。 “学、学生在……”沈恪小心翼翼地回答道,感觉后背上的汗毛都竖了起来。 “你刚才说,你这手字,是谁教的?”夫子慢条斯理地抿了一口茶,目光如刀,“你把你的话,当着老夫的面,再说一遍。” 沈恪:“……” 旁边的李世民默默地往后退了两步,用字帖挡住脸,极力憋笑憋得肩膀都在疯狂耸动。 沈恪看了看幸灾乐祸的二凤,又看了看犹如阎王附体般的夫子。 寄!!! * 古人云,病从口入,祸从口出。 沈恪用他那四岁的小短腿和酸痛的手腕,深刻地印证了这句千古名言的含金量。 惩罚是惨烈的。 除了罚抄《千字文》五十遍之外,夫子还下达了一道让沈恪几乎崩溃的死命令:“重抄!抄到字迹能看为止!若还是那些犹如虫豸爬行的墨团,便一直抄下去,休想再踏出书房半步!” 在夫子看来,“能看”这两个字,已经是退了一万步的最低底线了。 他不指望这稚童能写出什么风骨气韵,只要字迹横平竖直,能认出是个什么字就行。 然而,对于沈恪来说,这个最低标准简直就是不可逾越的高山! 于是,沈恪彻底过上了坐大牢般的悲惨生活。 每天清晨,别人在练武,他在屋里捏着毛笔画格子。 别人在用膳,他一边和笔斗智斗勇一边在纸上练横竖撇捺。 因为实在太忙,他甚至连去大厨房给李玄霸捣鼓新奇吃食的时间都没有了。 三公子的跨院里,一下子冷清了许多。 * 初夏的午后,微风穿过半开的支摘窗,吹动着书案上的纸页。 李玄霸安静地坐在案几前,手里握着一卷《庄子》,目光却久久没有落在竹简上。 孙阿嬷端着一个精致的白瓷碗走了进来,笑吟吟地说道:“三公子,大厨房那边刚送来的芙蓉鱼片羹,大厨们说,是按照小沈郎君之前的法子做的,还特意用老鸡汤吊了鲜,您尝尝。” 李玄霸放下竹简,接过瓷碗。 大厨房的厨艺自然是没得说。 那些能在国公府里颠勺的大厨,随便拿出一个都是厨艺界的高手。 沈恪之前只是口述了做法,大厨们做过一次后,不仅完美复刻,甚至在火候和调味上做得比沈恪那半吊子水平要好上十倍。 鱼片嫩滑如雪,汤汁鲜美浓郁。 可是,李玄霸喝了两口,却觉得这碗毫无瑕疵的鱼片羹,似乎少了点什么味道。 大概是少了那个端着碗,眼巴巴地凑到他面前,用一种浮夸的语气哄他吃饭的小孩吧。 李玄霸轻轻叹了口气,将瓷碗放回了托盘里。 “三公子,可是不合胃口?”孙阿嬷紧张地问。 “没有,挺好的,撤下去吧。”李玄霸摇了摇头,目光投向了窗外那棵已经抽出了繁茂绿叶的槐树。 屋子里太安静了。 以前,李玄霸是最喜欢这份清静的。 因为大哥李建成虽然温厚,但身为宗子,学业和应酬极多,很少有时间陪他。 二哥李世民倒是有时间,但二哥就是个永远也闲不住的炮仗,不仅吵闹,还总喜欢拉着他做一些耗费体力的事情。 至于四弟李元吉,现在还只是个会在襁褓里扯着嗓子干嚎的奶娃娃。 唯独沈恪。 这个比他小两岁的伴读,性格温吞又有分寸。 他既不像二哥那样吵闹得让人头疼,也不会像下人那样对他战战兢兢。 沈恪会在他看书的时候,安安静静地坐在一旁翻花绳,又会在他喝苦药的时候,恰到好处地变出一颗甜果子。 不吵不闹,年龄刚刚好。 “阿松。”李玄霸突然唤了一声。 在门外候着的小厮连忙探进头来:“三公子有何吩咐?” “你去沈恪的屋里看看,他的《千字文》还差多少遍。”李玄霸微微垂下眼眸,语气依然平静,“若是他手腕疼了,便拿我的那瓶消肿药油给他送去。”
上一章 首页 目录 加书签 下一页
聚慧文学网 m.scjhyz.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