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你拍反腐片,你拍人民的名义!

第82章 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第二十条》!
背景颜色

默认

淡灰

深绿

橙黄

夜间

字体大小

上一章 首页 目录 书架 下一页
林默从魔都回来不到一周,网上出事了。 不是娱乐圈的瓜,是一段监控视频。 视频里是一家小超市,晚上十一点多,一个穿红裙子的女人在收银台后面理货。 玻璃门被推开,进来一个光头男人,晃晃悠悠的,一看就喝了酒。 他跟女人说了几句话,女人摇头,光头突然一把将女人从收银台后面拽出来,按在地上。 接下来的画面,没人能平静地看完。 女人喊了大概两分钟,嗓子都喊劈了,店里没有别人,街上也没有。 然后一个男人冲进来了——女人的丈夫。 他看到地上的场景,整个人先是愣了一秒,然后冲进后面的厨房,拎了一把菜刀出来。 光头看到刀,松了手,往后退。 女人的丈夫一刀砍在他脖子上。 光头倒下去,血溅了一地。 女人蜷缩在收银台旁边,浑身发抖,男人拎着刀站了几秒钟,然后刀掉了,他蹲下去抱着女人,两个人都没说话。 监控视频到这里就结束了,时长四分十二秒。 视频是一个本地自媒体号先发的,配的标题是——“妻子被人欺负,丈夫持刀反击致人死亡,算不算正当防卫?” 发出去的时候是晚上九点多。 到了十一点,播放量破了三千万。 到了第二天早上,播放量超过了两亿。 评论区彻底炸了。 “这还用问?当然是正当防卫!换了我也砍!” “光头是自己找死,死有余辜。” “法律要是判这个丈夫有罪,那就太让人寒心了。” 但也有人说:“等等,冷静一点。光头当时已经松手了,他在往后退,这个时候砍他,算不算防卫过当?算不算故意伤害致人死亡?” 这条评论被人追着骂了三千多层楼。 “人都欺负到自己老婆头上了,还要冷静?还要计算对方后退了几步?” “法律是保护坏人的吗?” “我是律师,我来说一句:如果光头停止侵害并后退,防卫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确实会降低,这种情况下继续反击,在司法实践中很容易被认定为防卫过当。” “滚!什么狗屁律师!” “不要拿法条来压老百姓的感情。要是你老婆被欺负,你上去砍不砍?” “我砍。” “+1。” “+10086。” 热搜榜上,连续三天挂着同一个词条:#丈夫护妻反杀算正当防卫吗#,后面跟了一个“爆”字。 各大媒体跟进报道。 但真正让这件事彻底出圈的,是当地警方的一份通报。 通报发在事发第三天上午。 通报说,犯罪嫌疑人李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犯罪嫌疑人五个字,直接点燃了全网。 “犯罪?他犯了什么罪?保护自己老婆就是犯罪?” “我操,这条通报是哪个混蛋写的?” “光头欺负女人的时候你们不管,人家老公出来保护家人你们就抓了?” “检察院呢?检察院出来说句话啊!” 事发地是南方某省一个叫永城的小城市。 当地的市检察院被网友打了个措手不及。 永城市检察院的官微更新频率本来很低,一个月发不了几条,内容多半是普法知识和会议精神。 出事之后,最新一条微博底下的评论从几十条涨到了几万条,全是质问—— “你们检察院到底是保护谁的?” “那个丈夫什么时候放?” “正当防卫四个字你们不认识吗?” 永城市检察院的检察长姓周,五十出头,在当地干了十几年政法工作,什么样的案子都见过。 但被几万条评论同时轰炸,他是头一回遇到。 他第一时间召集了检委会。 会上争论得很激烈,分了两派:一派认为光头当时停止了侵害并后退,丈夫的反击已超出必要限度,属于防卫过当,应以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追究。 另一派认为不能割裂看待整个过程,丈夫冲进店里看到的场景对任何人的精神冲击都是巨大的,在这种极端情绪下不应苛求他做出完美判断,属于正当防卫。 两派谁也说服不了谁。 周检察长把案件材料又翻了一遍,沉默了很久,最后说了一句:“先按程序办,补充侦查。舆论压力再大,案子也得依法办。” 但是依法办这三个字,在网上的解读就是“继续关着”。 舆论不但没平息,反而越烧越旺。 永城市检察院扛不住,上报到了省检察院。 省检察院也拿不准——这个案子的分寸太微妙了,不是简单的对错问题,是法律条文和老百姓朴素正义感之间的撕裂。 于是再上报。 材料最终送到了最高检。 燕京,最高人民检察院。 张检正坐在办公桌后面,面前摊着厚厚一摞案卷材料。 他翻了两页,摘下眼镜,揉了揉鼻梁。 赵检坐在沙发上,面前的茶杯冒着热气,两个人都没说话。 过了好一会儿,张检开口了。 “老赵,你说这个案子,老百姓为什么不服?” 赵检想了想:“因为老百姓不看法律条文,他们看的是——这个人该不该死。光头该死,所以杀他的人就是英雄。至于杀人时机是早了还是晚了、是不是多砍了一刀——老百姓不在乎。” 张检点了点头:“不在乎,但有道理。法理和人情,本来就不该是对立的。” 他站起来,走到窗边,背对着赵检。 “我们在文件里说了一万遍要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但这个案子——老百姓感受到的是什么?是他们的直觉告诉他们这个人不该被抓,而法律把他抓了,他们不信任我们了。” 赵检没接话,他知道张检还在说。 “永城市检察院没做错,按现有司法解释和过往判例,类似情况定防卫过当是有依据的。但他们忽略了一件事——法律不只是条文,法律还有温度。”张检转过身,看着赵检,“正当防卫的界限到底在哪里,这个问题不光老百姓搞不清楚,基层检察院也搞不清楚。不是他们不专业,是现行司法解释太笼统了,什么是不法侵害正在进行?什么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标准不清晰,办案的人就没有底气。” 他顿了顿,问了一句让赵检意外的话。 “老赵,你觉得——这个问题,能不能拍一部电影讲清楚?” 赵检愣了一下,随即回过神来:“张检,您是想让小林来拍?” “他有这个本事。”张检重新坐下来,端起茶杯喝了一口,“反腐他能讲清楚,反诈他能讲清楚,扫黑除恶他也能讲清楚。正当防卫——他也能讲清楚。” 赵检没有马上回答,脑子里已经在转了。 正当防卫这个题材,比之前的反腐、反诈、扫黑都难。 那些题材是好人抓坏人,老百姓看了解气。 正当防卫是好人杀了坏人——但好人也可能被判刑。 这里面的分寸,差一毫就是错误引导。 “张检,这个题材的尺度……”赵检斟酌着开口。 “尺度不是问题。”张检放下茶杯,语气很平,“方向是,让老百姓知道法律是保护好人的——只要这个方向对了,尺度我来扛。” 赵检站了起来:“张检,我这就去找林默。” 赵检回到办公室,第一件事是给林默打了个电话。 “小林,你在哪儿?” “赵检,我在办公室,怎么了?” “你来我这儿一趟。” 林默挂了电话,整了整衬衫领子,上了楼。 他是宣传处副处长,办公室就在老韩隔壁。 副处长的活儿比科员多得多——简报、文件、会议、协调,每天处理完行政上的事,留给他琢磨创作的时间确实少了。 但这个电话一来,他就知道——又有活了。 赵检办公室的门开着,林默敲门进去的时候,赵检正站在窗边看手机。 “赵检,您找我。” “坐。”赵检指了指沙发,自己也在对面的单人椅上坐下来,他从茶几上拿起平板电脑,点开一个视频,递给林默。 “这个案子,你看了吗?” 林默接过平板。 屏幕上是那段小超市的监控视频,他点了点头:“看了,网上闹得很大。” “张检刚才把我叫过去了。”赵检靠在椅背上,声音沉下来,“这个案子不只是一起刑事案件,它反映了一个更大的问题——老百姓对正当防卫的理解,和我们司法机关的认定标准之间,有差距,差距还不小。” 林默没接话,等着赵检继续说。 “永城市检察院按程序走了,但老百姓不认,他们觉得那个丈夫不该被抓,张检的意思是——这个问题,光靠发文件、开讲座、贴海报,讲不清楚。”赵检看着林默,“得用老百姓爱看的方式。” 林默心里已经有数了。 “赵检,您是想让我拍一部关于正当防卫的片子?” “对。”赵检点了点头,“电影也好,电视剧也好,你定。但核心就一个——把正当防卫的概念讲清楚,什么时候算正当防卫,什么时候不算,为什么不算,让老百姓看了就明白,让基层办案的人看了有底气。” 林默沉默了一会儿。 正当防卫。 他的脑子里已经开始闪画面了。 前世的《第二十条》,那部张一谋执导、雷加音主演的春节档电影。 片名就取自《刑法》第二十条——关于正当防卫的条款。 电影讲的是一群基层检察官在办理一起涉嫌故意伤害案时,重新审视正当防卫的法律界限,最终顶住压力做出不起诉决定的故事。 那部电影上映之后,引发了全社会对正当防卫的讨论。 最高检在两会工作报告中专门提到了法不能向不法让步这句话。 “赵检。”林默抬起头,“这个片子,我拍。” 赵检看着他,嘴角动了一下:“你准备怎么拍?” 林默想了想,说了一句:“不是拍砍人的那一下,是拍砍完之后的事。警察怎么查,检察官怎么办,法院怎么判,把这些过程拍清楚,老百姓就知道——法律不是一刀切,法律在每一个环节都在衡量、在斟酌。他们不信法,是因为不知道法是怎么运作的。” 赵检听完,沉默了好几秒,然后他站起来,走到办公桌旁拿起电话。 “张检,我跟小林聊过了。他的思路是——拍办案过程,不是拍案发现场,拍法理的衡量,不是拍情绪的宣泄。” 电话那头不知道说了什么,赵检嗯了两声,挂了。 他转过身看着林默:“张检说了,让你放手去干,另外——”他顿了顿,“张检还提了一句,最高法那边可能也会关注这个项目,正当防卫的认定标准,不光检察院有困惑,法院也有,如果法院也愿意参与,这片子就是三家联合,分量更重。” 林默心里一热。 最高检,公安部,最高法。 三家联合。 整个政法系统都盯着正当防卫这个问题。 “赵检,给我几天时间,我先写大纲。” “去吧。”赵检坐回椅子上,“有什么需要直接来找我。” 林默回到办公室,关上门。 他靠在椅背上,闭上眼睛。 脑子里那些画面一帧一帧地过。 前世的《第二十条》,主角韩明是一个基层检察官,他在处理一起正当防卫案件时,面对的压力来自四面八方——上级催着结案,舆论喊着放人,同事劝他别较真。 他在法条和现实之间反复拉扯,最后选择了站在正义这边。 核心台词是那句——“法,不能向不法让步。” 这句话前世是最高检工作报告里的原话,在这个世界,还没人说过。 林默睁开眼睛,新建了一个文档。 他打了一行字作为标题——《第二十条》。
上一章 首页 目录 加书签 下一页
聚慧文学网 m.scjhyz.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