邪修好啊,邪修升级快

114 山水迢迢,不知何日再相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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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无不散之宴席,人间无悲欢之别离。 当车队行驶到蓝湖镇,周娘子先下了马车,站在官道旁,清风吹起她的衣角。 赵寒牵着马站在远处,钱明背对着这边,假装在检查马鞍。 子君低着头,用脚尖在地面上画圈。 没人说话,没人靠近。 曹笔站在周娘子面前,静静看着她。 周娘子面色平静,率先开口。 “恩公,妾身有一物相赠。” 她从袖中取出一样东西,双手捧着,递到曹笔面前。 那是一只香囊,藏蓝色的缎面,上面绣着一枝白梅。 梅枝从囊底斜斜伸出,延伸到囊面,枝头缀着几朵半开的花苞。 绣工不算顶尖,但每一针都扎得极深,线脚紧密,像是怕它散开,又像是怕它不够牢固。 曹笔接过,指尖触到缎面的温热,他知道,此物在对方掌心握了许久。 “此物,妾身绣了数日。 针脚粗了,恩公莫要嫌弃。” 说着,周娘子的手缩回去,藏进袖子里,指尖在袖中微微蜷缩,怕曹笔看穿她的紧张。 曹笔低头端详着那只香囊,好奇道:“为何是白梅?” 周娘子的目光落在香囊上,解释道:“妾身初见恩公时,恩公杀人不沾血。 站在尸堆中间,眼睛却比雪还干净。” “妾身当时就想,这个人,像梅。” 她顿了顿:“白梅不艳,可它香。 恩公不语,可气压全场。 白梅能在雪中伫立绽放,妾身相信,恩公也可以在这乱世威压八方。” 曹笔闻言,从怀中不急不忙地取出一物递给周娘子。 “这是我为你准备的礼物,希望你喜欢。” 那是一根木簪,颜色是温润的浅栗色,介于檀木和枣木之间。 簪身光洁如玉,不是上漆,是木头本身被打磨到了极致,在晨光下泛着柔和的光泽,像被月光浸润了百年。 周娘子低头看去,瞳孔倏地放大了。 簪头没有雕花,没有刻凤,而是雕着一个侧身而立,衣袂飘飘,眉眼微垂,嘴角噙着一丝若有若无笑意的人。 那个女人,是她! 周娘子的手微微发抖,想要去摸,却又怕脏了它。 那簪子实在太过精美,精美到不像人能刻出来的,更像天工造物,浑然天成。 上面,每一缕发丝都纤毫毕现,每一道衣褶都自然流畅,连她眼角那颗几乎看不见的小痣,都被精准地复刻了上去。 “恩公,您刻的妾身,比妾身自己还像妾身。” 周娘子的声音发颤:“可它,它太贵重了。 这叫妾身那香囊,如何配得上……” 曹笔见她伸手欲缩的模样,直接拉过她的手,将木簪稳稳放入掌心,笑着道:“你赠我香囊,贵在心意。 我赠你这木簪,同样如此。 心意之间,哪有高下之分?” 周娘子感受着掌心那枚温润如玉的木簪,指尖轻轻摩挲着簪头自己侧身而立的雕刻,眼眶微红。 声音有些发哽:“恩公话虽如此,可妾身那香囊,不过是几尺布,几缕线。 您这木簪,无论放到哪里,都价值千金,妾身受之有愧。” 曹笔摇摇头。 “它刻的是你,它便因你而生。 你若不收,我还能把它送给谁? 这世上,只有你配戴它。” 此话一出,周娘子将木簪攥紧,贴在胸口,好一会儿才抬起头,破涕为笑:“恩公这般说,妾身再不收,倒成了不识好歹了。” 曹笔打趣道:“你识得好歹,只是总觉得自己不够好。” 周娘子愣了一瞬,随即低下头,将木簪小心翼翼地插进发髻。 木簪入发的那一刻,她的脊背不自觉地挺直了几分。 随后,抬起头,看着曹笔道:“恩公,您还有正事要办,妾身就不耽搁您的时间了。 山水迢迢,不知何日再相逢。 此一别,愿恩公诸事皆顺,案案必捷。” 她顿了顿,又补了一句:“恩公若得闲,记得给妾身写信。” 曹笔点点头,应声道:“好!” 周娘子欠身行了一礼,转身,快步走向自己的马车。 曹笔站在原地,一动不动,注视着周娘子进入马车,车夫扬鞭,车轮滚滚,最后,车队消失在地平线上。 “呼~~~” 良久之后,曹笔收回目光,吐出一口长长的浊气,心中百般滋味。 少顷,他忽然觉得荒唐。 潜意识中,他一直以为,一个男人跟一个女人关系的发展是极其缓慢的,需要足够的时间和流程。 就像前世的社会那般,要先认识,然后加好友,之后聊天,拉扯,发红包,买礼物,恋爱,开房,同居……数年后,准备好车房,彩礼,结婚,办席,才算真正关系到位。 可仅仅跟周娘子相处了半个来月,他便发现,对方在自己心里,已经不知不觉间,留下了难以磨灭的痕迹。 说不上是欣赏对方的聪慧才智,英姿飒爽,还是贪恋寡妇的腰,亦或者忘不掉可爱的宫百万。 反正,对方一走,他心里空落落的。 这跟刚相遇时的感觉,截然不同。 刚相遇时,哪怕对方身姿绰约,杀伐果断,也不能让他内心有丝毫波动。 当时,他打算的是,杀完人,掠夺完属性,继续到处逛,遇到溃兵杀溃兵,遇到恶人杀恶人。 反正这世道不缺畜生,他也不缺目标。 简而言之,主打一个随机打野发育,反正自己也没什么明确的目的地。 可后面,对方突如其来的请求,激发了他一个奇怪的念头。 他环顾四周,打量马车,扫视满地的尸体,众人的表情,揣摩对方话中的态度与真诚,不由得联想到了一些不属于这个世界的东西。 内心暗道:“这不就是兵王,龙王,神王,仙王等,回归都市,随手救了富婆,富婆开出天价求保护的剧情吗? 关键是,这富婆姿态还放得很低,说话客客气气,不是命令,是请求。 至于任务,也没有任何强制性……自己到底要不要和那些兵王,龙王,神王,仙王等,同流合污呢?” 看了那么多的小说和短剧,幻想过无数次剧情,说不心动是假的。 哪怕心里清楚,独狼发育可能更稳妥。 可总有个声音在说:就数天而已,耽搁不了什么。 既能看看这个世界的有钱人怎么活,又能拿大把银子,还不用强制出手。 万一她的麻烦是坏人,那不就是坐享其成? 退一步说,就算不答应,继续打野,也不是天天都能撞上坏人。 运气这种事,谁说得准? 简而言之,从对方提出要求,开出条件那一刻起,他就已经心动了。 只是,为了维持高人形象,故意少说话,不说话,保持逼格。 时间一晃而逝。 好消息是,能够被那些王遇到的剧情,果然很精彩,富婆也主动又有趣。 坏消息是,自己的道心,好像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坚定。 他不由得想起了一位故人,那位故人,曾经在攀登的路上,因为有个女子仰慕倾心于他,故而趁机向其表白。 结果,那位故人思虑一番之后,毫不犹豫地杀了那个女子。 那女子惊愕,不解,迷茫,临死之际问故人,你为何突然要杀我? 故人的回答则是:你就算喜欢我,也不该说出来,因为那样会乱我道心! 女子闻言,爱转憎恨,气绝身亡! …… 【关于第一小卷的故事,到这里,基本就结束了。 首先,九十度鞠躬弯腰感谢各位能够看到这里,并给予本书支持。 我看了很多的评论,知道争议挺多的。 尤其是在救了周娘子,后面还保护她这个事情上。 有些书友觉得,一开始,就该打野猛猛发育,然后不吃牛肉,随心所欲。 我最初那一版,确实是这么写的。 说实话,写了十几万字,这个事情,刚发书的时候,我跟群里的书友还讨论过。 但是,最后,我把那一版删了,修修改改,选择了第二版。 究其原因是什么呢? 是因为有一天,有个朋友回来,请我去爬山,说爬完山晚上吃烧烤。 我虽然因为有事情,没答应,但那一刻我其实有点心动。 也就是那心动,让我意识到,之前写的剧情逻辑不合理。 不合理的地方在哪里呢? 首先,曹笔获得了系统不假,能通过杀人掠夺属性也不假。 但是,在第一次与冯外把总的小队交锋后,他是没有明确目标的。 而且,赶路两三天,中途也并未遇到可以杀之人。 之后,因为感知,遭遇周娘子事件。 先是暗中观察,确定那些人是溃兵,且行为恶劣之后,才决定要杀,且杀得干净。 杀完之后,若是没有意外,肯定是要走,继续自己漫无目的的打野生活的。 可意外就在于,周娘子突然的请求,和开出的条件。 各位观众老爷,可能在上帝视角,没感觉。 但他之前可是逃亡了三年,知道几两银子就已经很多,就够一家吃好久好久。 那三百两银子,什么概念? 我大致换算了一下,大概相当于三十万以上的RMB。 所以,当时我就在思考一个问题,如果我是他,我能不能顶住这种诱惑? 答案,这一章结尾,我也写了,是不能! 这种感觉,怎么跟大家形容呢:就像,你拥有特殊能力,自由职业,可以很滋润。 但是,突然有一天,有个女总裁,邀请你当他私人秘书,并且给你月薪百万,不强制干多久,态度还贼好,极其恭敬,就问你,会有那么一刻的心动不? 哪怕是好奇,亦或者是图个新鲜,在自己不会有任何损失的情况下,总有一种人性的内驱力。 注意一点:这个时候的你,哪怕拥有不为人知的能力,可在周围人眼里,依旧是一个很普通的人。 总而言之,后面,换位思考了很久,最终决定删除重写。 写完之后,反复对比了两版剧情,个人感觉,这一版更像一个人,而不是一台冷酷的升级机器。 我不知道这个决定是对是错,但我知道,写一个会心动,会犹豫,会被现实打动的主角,比写一个永远冷静理智的杀戮机器,更有代入感,更真实。 况且,从书中时间来看,虞山村案数日,后面苏千户回京返程大概十来日,加起来,前后时间不过半月。 这半月,曹笔也没闲着,跟着周娘子往返各城池间,也杀了不少该杀之人。 换言之,无论当初心动与否,内心里,关于邪修之事,曹笔从未倦怠,也符合他的心智和经历。 只是,人生这道题,怎么选都会有遗憾。 选了安稳,会遗憾没去闯荡。 选了闯荡,又会遗憾没守住安稳。 人性中,注定了一点就是:当人面对两条路的时候,无论选哪一条,都会忍不住想:如果当初选了另一条,会不会更好? 人亦如是! 世间安得两全法,选了此路此人,彼路彼人便成了记忆中的意难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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