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付出喂了狗,一朝诗成动九州!

第二十四章 大夏吕奉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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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水渐停。 萧易也带着大牛和小翠回到了家。 萧母正在院子里收衣服,见他们回来,先是被大牛扛着的那张床吓了一跳,然后看见后面跟着的小翠,愣住了。 “易儿,这是……” 萧易笑着介绍: “娘,这是大牛,这是小翠,以后就在咱家了。” “等到了十月大牛跟我进京,小翠留下来照顾您。” 大牛见到萧母,连忙放下床,拉着小翠跪下磕头: “给老夫人请安!!” “小翠给老夫人请安。” 萧母吓了一跳,赶紧上前,把他们扶了起来: “哎哟喂!快起来快起来,别跪别跪……” “好孩子,以后就是一家人了……” 小翠乖巧地喊了一声: “老夫人好。” 萧母连连点头: “好好好,快进屋,屋里暖和……” 萧易也吩咐道: “大牛,去把床放屋里吧。” 虽然屋里空间不大,但将就将就也能睡。 过几日就收拾收拾东西,在城中繁华地段租一个院落,算算时间也不过住三四个月,天气转暖就可以接母亲去京城了。 按照金陵城的物价,租一个繁华地段的院子,一个月也不过三两银子,比客栈稍稍便宜,而且住得更自在,空间也更宽裕些。 “是,公子,老夫人。” 大牛应了一声,扛着床往里走,小翠也小跑着跟进去帮忙。 安顿好兄妹俩,天色已经完全暗了下来。 萧母带着小翠去厨房张罗晚饭, 萧易把大牛叫到院子里。 “大牛,过来。” 大牛连忙放下手里的活儿,跑到他面前, “公子,啥事儿?” 萧易看着他,问: “想学武吗?” 大牛顿时眼睛一亮,激动道: “想!当然想!” 萧易点了点头,随后转身走进屋里,从床底下搬出一个长箱子,取出了一杆枪。 枪身是上好的白蜡杆,枪头是精铁所制。 这是父亲留下遗物,他说等自己把萧家枪法都学会了,就把这把花大价钱打造的枪传给他。 但最后,爹也没能亲手把枪传给他。 萧易握着枪,沉默了一会儿,然后把枪递给了大牛: “试试。” 大牛接过枪,入手一沉,好重! 萧易又从箱子里拿出一本泛黄的小册子,递给他: “这是我爹传下来的《萧家枪法》,我先教你几个基本功。” 大牛用力点头。 萧易把枪拿回来,走到院子中央,深吸一口气。 然后他动了。 枪尖破空, 枪杆带起“嗡”的一声轻响。 紧接着, 第二枪,第三枪…… 枪影重重,风声呼啸。 “额滴娘嘞……”大牛看得眼睛都直了,没想到公子看着文弱,竟还有如此武力! 萧易收枪,气定神闲: “这叫三花聚顶,是我萧家枪法的入门招式,你先从扎马步开始,然后练这个。” 他把枪递给大牛。 大牛接过枪,学着萧易的样子,抖了抖手腕。 枪身纹丝不动。 萧易微笑道: “第一次,有些生疏是正常的。” “别着急,你先扎个马步我看看。” 闻言,大牛把枪放下,扎了个马步。 萧易绕着他转了一圈,伸手在他腰上拍了拍,又在他腿上按了按。 然后他愣住了。 这大牛的底子这么好吗? “大牛,你以前练过?” 大牛摇了摇头,解释道: “没正经练过,就是在老家的时候,经常上山砍柴,扛个几百斤的木头下山。” “后来逃难,背着妹妹走了几百里地,也没觉得多累。” 萧易沉默了一会儿,然后开口: “你试着把这杆枪举起来,保持平举,能举多久?” 大牛依言举起那杆枪,双臂平伸,枪身与肩齐平。 一刻钟。 两刻钟。 大牛的额头开始冒汗,手臂微微发抖,但枪身依然稳稳地平举着。 萧易眼前一亮,喃喃道: “天生的练武苗子啊!” 这天生神力不说,单是这份耐力,就远超常人。 更难得的是,大牛逃难几百里还能护着妹妹活下来,这份心性和韧劲儿,比什么天赋都珍贵。 给他一个月的时间,说不定都能挤入三流高手的行列了。 看来,要花钱为大牛打造一把长枪了。 还得是猛用料的那种,这把枪还是有些轻了,不适合大牛。 若是有可能,今后可以为大牛准备一柄方天画戟,以大牛的天生神力,再勤加练习,说不准真会成为大夏的吕奉先! “行了,放下吧。” 大牛放下枪,喘着粗气: “公子,俺……俺还行不?” 萧易点了点头,笑道: “大牛,你是个练武的天才。” 大牛愣住了。 萧易上前几步,拍了拍他的肩膀: “从明天开始,卯时起床,先扎马步一个时辰,然后练枪,我教你枪法。” 闻言,大牛眼眶一红,“噗通”一声跪在地上: “公子!俺……俺这条命,以后就是您的!” 在这个年代,武艺不仅是几招几式,更是谋生的饭碗和保命的本钱。 公子愿意教他武艺,那就是他的师父,一日为师,终身为父。 这无异于再生父母的恩情。 萧易叹了一口气,一把将他拉了起来,佯怒道: “别动不动就跪,我说了,以后是一家人。” 大牛站起来,用力点头。 …… 与此同时。 醉月楼。 三楼雅间。 李玄瑾坐在窗边,手里捏着一张纸,上面抄着《将进酒》和《声声慢》。 一旁鸟笼的鹦鹉一遍遍地喊着“天生我材必有用”“天生我材必有用”…… 而他的对面,坐着一个中年文士。 金陵王家的大房二老爷——王崇古。 同时,他也是当朝礼部侍郎的胞弟,正正经经的世家核心人物。 只见,王崇古端起茶盏,抿了一口,慢悠悠地说, “王爷,这两首诗词,是一天之内写出来的?” 李玄瑾点了点头,淡淡道: “是的,而且写诗的那人,之前三年在王府做伴读,从未露过一句。” 王崇古呵呵一笑: “有意思,三年不鸣,一鸣惊人。” 他放下茶盏,随后问: “王爷,这个萧易,您查过底细了吗?” 李玄瑾眉头微微一挑,反问: “你感兴趣?” 王崇古笑道: “不是我感兴趣,是我那位大哥,托我打听打听。” “你也知道,明年春闱,陛下想提拔寒门,我们这些世家,总得……心里有数。” 对于这位鸟痴王爷,他们世家的态度是能拉拢就拉拢,再怎么说也是当今女帝的长辈。 虽然明面上,这位鸟痴王爷淡出了朝堂,也没有多少亲近的大官,但能在江南混得风生水起,还收留了不少门客,谁知道他有没有别的野心? 对此,世家是不愿得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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