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07:从山寨机开始制霸全球
第1077章 我看你们投缘
“你问。”
“华夏做半导体设计的公司不少,做触控芯片的也有好几家,展讯、锐迪科、格科微,家家都有自己的团队和方向,陈总你为什么来找汇顶做指纹授权,不找别人。”张帆顿了一下,“为什么是我们?”
这个问题不是客套,张帆需要一个答案。
因为答案决定了红星把汇顶当什么,是一个临时的合作工具,还是一个长期的战略伙伴。
卢伟兵接过话头,“张总,我说几个原因。”
“第一,汇顶在传感器方向上有积累。你们做了六年触控芯片,电容式检测的底层技术和指纹识别有相通的地方,你们的团队转型做指纹传感器,学习成本是最低的。”
“第二,你们有预研。我们知道汇顶去年就组建了指纹芯片的预研团队,虽然被我们的专利挡住了,但态度和行动力摆在那里。”
“第三,张总你这个人,我们了解过。”卢伟兵看着张帆,“2002年从海外回来创业,在国内消费电子IC设计这个领域站住脚的人不多,你是其中一个。”
卢伟兵说得很漂亮,每一条都有理有据。
张帆听着频频点头,心里挺受用,原来我这么叼啊,怪不得能被红星看上。
然后陈星开口了。
“其实吧,”陈星双手一摊,“选谁都可以。”
“不过我看你们汇顶投缘,所以就选了你们。”
卢伟兵转过头,用一种幽怨的眼神看着陈星。
我在这边铺了半天,你一句话全给掀了?
陈总你要说实话也别挑这个时候啊。
你怎么把实话说出来了,那我刚才说的那些冠冕堂皇的理由算什么?
不过话说回来,陈星这句大实话倒是让张帆彻底放心了。
选谁都行,但选了你。
在商业世界里,这种坦诚反而比那些把合作说成“战略布局”“生态赋能”“价值共创”的人更有安全感。
说明陈星做这个决定不是因为汇顶有什么不可替代性,而是综合评估以后觉得汇顶合适。
既然不是非你不可,那就不存在趁火打劫的问题。
条件摆在台面上,你觉得值就做,不值就走,大家都不勉强。
这时候,林孟衡推门回来了,沈颖跟在后面。
坐下来以后,林孟衡先对陈星点了一下头。
“陈总,我们和总部沟通了,汇发国际原则上同意增资扩股。”
张帆松了口气,这个“原则上同意”在汇发国际的话语体系里就等于同意了,后面只是技术性条件。
果然,林孟衡话锋跟着就转过来了。
“不过总部有一个要求。”
林孟衡的措辞非常正式,
“我们不反对红星获得20%的股权,但红星作为股东的权利范围需要做限定,知情权、查阅账册权、参与股东会表决权,这些都没问题,但专利许可合同涉及利益冲突,审议该合同时红星需要回避表决。”
这一条完全合理。
红星既是汇顶的股东,又是汇顶的专利授权方,一手收版税一手分红利。
审议专利许可合同的时候,红星自己投票给自己?那汇顶其他股东的利益谁来保护?
所以利益冲突回避,是标准操作。
林孟衡继续说:“同时,联发科保留原有投资协议中约定的保护性否决权。”
林孟衡在刚才的话中回避了一个问题,那就是不提红星的董事席位,陈星听完以后,没有马上回答,只是看了一眼张法康。
意思是看你表演。
张法康推了推自己的金丝眼镜,看着林孟衡非常自信的说道:
“林总,关于利益冲突回避条款,我方完全认可,这是公司治理的惯例做法,没有异议。”
“但关于红星作为股东的权利范围,我方认为,既然红星以战略投资者身份增资入股,那么相应的治理参与权应当与持股比例匹配。”
张法康推了推金丝眼镜,开始引经据典。
“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七条、第四十三条的相关规定,持有20%及以上股权的股东,依法享有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提案权、查阅参与权等一系列法定权利。此外结合投资人保护的惯例,我方要求派驻一名董事进入汇顶科技董事会。”
张法康翻到下一页。
“同时,我方要求红星委派董事对涉及公司章程修改、核心技术出售或转让、公司合并与分立等重大事项拥有一票否决权。”
林孟衡摇了摇头,回答得很干脆:“否决权不行。”
张法康没有退让,而是调整了一下角度。
“林总,红星持有20%的股权,是第三大股东。如果在重大事项上没有任何保护性权利,那么红星的投资安全无法得到保障。万一出现涉及核心技术处置的表决事项,红星连基本的制衡能力都没有,请问红星为什么要投这笔钱?”
林孟衡在联发科体系里也是和投资,法务打交道的老手了,十分坚决的说道:
“张律师,我理解红星的诉求。但我必须说明,我们汇发国际当初投资汇顶的时候,投资协议里的保护性否决权是投资人的特殊权利,这是当时的商业条件决定的。红星现在作为新进入的股东,不能要求同等于先行投资人的条件。”
“而且。”林孟衡补了一句,“如果红星也有一票否决权,那意味着重大事项需要红星和联发科同时通过才能执行,公司决策效率会大幅下降,互相否决的僵局谁来打破?”
张法康翻了一下面前的文件,继续反驳道:
“林总,既然您提到了投资协议,那我们来看一下法律框架。贵司的保护性否决权覆盖范围包括重大资产处置、股权结构变更、核心管理层任免,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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